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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未竞标菲南海项目

  来源:石油机械网  日期:2011-08-08  关注度:1236
  《人民日报》昨日发表文章称,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能源企业,包括中海油、中石油参与了菲律宾南海区域石油开采项目竞标。经调查,中国并没有企业参与项目竞标,菲律宾官员的表态和外媒的相关报道存在大量偷换概念、混淆事实的地方。

  近日国内外一些媒体称,中国能源企业参与了菲律宾南海区域石油开采项目竞标。其中有国内媒体援引外电说,除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简称中海油)外,参与竞标的还有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地物)以及中国百田石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经记者查证,此消息的主要来源是法新社8月2日的一则报道。

  法新社的报道称,菲律宾制定了南海地区的竞标开采石油计划,准备在南海“靠近菲律宾的海域”进行石油开采招标。报道引述了菲律宾能源部副部长若泽·拉约格的话:“计划开采石油的海域距离南沙群岛有一定距离,属于菲律宾专属经济区200海里范围之内。这片海域靠近巴拉望岛,意味着中标者必须来到菲律宾才能实施开采作业。”

  菲律宾官员的表态和外媒的相关报道存在大量偷换概念、混淆事实的地方。中国权威机构人士告诉记者,菲律宾此轮油气招标的15个区块中,第三、第四区块完全进入中国管辖海域内,还有4个区块处于跨界位置。据记者了解,菲律宾能源部今年6月在新加坡和澳大利亚就这一轮开发项目进行了路演,菲律宾多家媒体称,有100多家外国能源公司对这一项目表示出了兴趣,并提到了20多家油气公司,其中并没有中国公司。

  “200海里”是南海问题有关国家经常提出的概念。一位国际法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国南海海域国界线源于1947年中方强调的“南海断续线”,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1982年12月开始开放签字的,基于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公约不能否认历史主张。更重要的是,公约不能涉及别国领土,划200海里时更不能把别国的领土领海划归在内。

  记者4日致电中海油投资者关系部的媒体联络官核实上述情况,得到的书面回复是“公司对市场传言不予评论”。

  记者4日致电中石油总公司,一位权威人士表示其下属的东地物没有参与菲律宾政府所谓的南海勘探石油许可证的竞标。东地物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没有听说过我们自己在做这么一件事情”。

  菲律宾官员说,中国对此石油开采计划授权之前“没有表示任何反对”。这更是欲盖弥彰。今年6月底,菲律宾宣布了对南海地区几个区块的国际招标计划。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馆曾提出严正交涉。记者注意到,中国驻菲律宾大使刘建超6月曾明确表示,中国拥有南沙群岛主权。刘建超呼吁区内其他国家在未经中方同意下停止在南沙群岛勘探石油资源。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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